外國來台設立公司/子公司
流程及詳細事項
[ENG]
02
公認證代理授權
外國人來台設立子公司可委託台灣代理人協助公司設立,授權書須經由台灣駐外大使館、領事館或者台灣政府授權之機構進行公、任、驗證。
需要文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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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證明文件:
➢ 外國自然人:護照正本或居留證正本
➢ 外國法人:公司設立(或變更)登記表正本及公司大、小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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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A(代理人授權書)
03
投審會投資申請
需要文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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僑外A表申請書(華僑、外國人初次投資(含新設)申請書),申請書上載明所有過往學經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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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:
➢ 外國自然人:國籍證明書;或有效期限之護照影本;或外僑永久居留證影本
➢ 外國法人(含港澳地區):
(1)最近當地政府所核發之法人資格證明書影本或登記證明文件影本
(2)外資資格聲明書及其附件
➢ 港澳自然人:港澳地區永久性居民身分證影本及港澳居民聲明書影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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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理人身份證明文件:
➢ 會計師授權書
➢ 會計師公會職業證明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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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名稱預查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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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力證明、學經歷證明文件等其他補充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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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身份另須提供:
➢ 港澳人士:投資計畫表(內含財務分析報表)
04
開設銀行籌備戶
需要文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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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資表
➢ 港澳人士:入境後可在移民署網站申請
➢ 外國人:須至移民署各直轄市、縣(市)服務站臨櫃辦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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負責人雙證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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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審會投資核准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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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大小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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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名稱預查表
05
匯入資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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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戶後,資金必須從國外一次性以外幣匯入公司籌備戶。匯入的外幣結匯成新台幣後,需與申請書上所列的資本額一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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匯款性質請一定要註明「310」僑外股本投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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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有打算申請工作證或居留證,則有最低50萬的資本額要求
06
資金審定
外資資金匯入後須向投資審議委員會進行資金審定。
請提供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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僑外C-僑外人審定投資額申請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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匯入匯款通知書影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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匯入匯款買匯水單影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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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款銀行出具之其他交易憑證影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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存摺封面、內頁及明細影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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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計師資本額查核簽證報告
07
公司設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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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得資金審定核准函後,即可進入公司設立的流程,與國內一般的公司設立申請流程大致相同,不同在於僅需額外多提供投審會「投資核准函」及「資金審定核准函」,更多公司設立的流程可以參考【如何設立公司?讓馬克協助您申請設立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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確定委任本所的話,本所將送件完成申請公司設立。
08
親辦稅籍登記與籌備戶轉正式戶
取得國稅局營業人登記核准函後,即可至國稅局報到領購票證,公司就可以正式營運。
請攜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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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設立文件(變更登記表、市政府函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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負責人身分證件(居留證或護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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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大小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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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票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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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稅局公文
至國稅局完成營業登記後,即可至銀行將籌備戶轉成正式公司帳戶。
請攜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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負責人證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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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設立文件(變更登記表、市政府函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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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章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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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大小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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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東名簿(限股份有限公司才需提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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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必備文件需看各家銀行規定
(依需要申請)
工作證/居留證申請
公司一旦設立完成,並符合相關資格與條件,即可申請外籍經理人或企業主管的工作許可,取得工作許可後,可再申請同等期限的居留證。